看到网上的快递驿站出兑信息,原告柳某拿出多年积蓄盘下了店面,但经营了2天后向被告王某提出退款要求。近日,珲春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,柳某申请撤诉。
柳某通过网络平台看到王某发布的快递驿站出兑信息,没有多犹豫,就将转让款9.5万元转给了王某,并开始学习经营业务。结果就在支付完款项的第二天中午,柳某夫妻说有事儿要办,就离开快递驿站后没再出现。王某多次尝试联系柳某进行店铺交接,却始终联系不上。为了让快递站正常运转,王某没有离开,继续经营。然而,在数日后王某却接到了柳某要求其退还转让款的电话。
柳某表示,快递驿站业务往来频繁、工作强度极大,自己与妻子均年事已高,无力经营,并认为快递驿站的经营收入无法达到王某之前承诺的经营收益,遂要求王某退款。双方协商未果,柳某诉至法院。
面对双方的实际情况——柳某夫妻年事已高、积蓄来之不易,王某也面临重新接手后的经营压力,法官在反复沟通中努力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。王某体谅柳某夫妻的难处,在退还金额上作出较大让步;柳某夫妻亦对王某的善意表示理解与感谢。
经过多轮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王某当庭向柳某返还7.8万元,柳某收到款项后向法院申请撤诉,款项当庭履行完毕。一起因转让引发的纠纷,至此圆满化解。
